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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:帮助寒门学子完成学业
对象:下列两种自愿求助者:(一) 品行端正,学习刻苦,无不良嗜好,无违法犯罪记录;(二) 家庭经济困难或遭遇天灾人祸,没有资助无法完成学业。
程序:(一)求助者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资料;(二)审查求助申请,确定受助对象及额度;(三)与有施助意向的施助者协商,确定“一对一”受助对象;(四)组织施、受双方见面,确立施、受关系,签订资助合同;(五)受助者开设银行账户,施助者将善款按时汇入受助者账户;(六)核查受助学子学习生活情况,确定是否继续资助和资助额度。
形式:(一)本中心助学,分为智力帮助、物资援助和资金资助三种类型;(二)本中心不经手善款,资金资助实行结对资助,施、受双方直接对接;(三)本中心推崇何金慧“还本济困”理念和“还本助学”方式,强调偿还爱心之“本”,即从受助之日起,受助者必须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,奉献爱心。